当前位置:免费教育资源网论文语文论文
关键字: 所属栏目:

学习《语文课程标准》更新教育理念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08-12 08:28:06   

   《语文课程标准》无论从目标、要求还是从结构、体例上看都是全新的,蕴含着素质教育的理念,体现着鲜明的时代气息,是一部内容十分丰富的全新意义上的教学大纲。
   学习了《课程标准》(实验稿)以后,对其中的某些理念有所了解,但还不深入。我对其中的几处做了深入地思考,在头脑中渐渐形成了清晰的印象。
     一、关于“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自主、合作、探究”这种方式不是单指学习语文“教材”的学习方式,而是指学生学习任何形式语文材料的学习方式。它应该贯穿学生学习语文的全过程,甚至贯穿学生一生的学习。
    “自主”应该是学生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学习方式,学习进程,学习伙伴、学习问题。当然在课外的自由度比课堂更宽,在课堂这个有限的时间里,也要给学生最大的自由,可以给学生随时发表意见、随时提出问题的权利。要坚决打掉教师暗中操纵的那只手,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其实,只有这样,学生才会真正知道学习是自己受益,学习是自己的事情。否则的话,他就会认为学习就是为老师服务的。为了教师能完成任务,为了老师顺利地获取某种奖励……,“自由”的程度决定了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合作”并不是几个人围在一起随便说上几句的代名词。形式很容易做到,把桌子或拉开或合拢,几个人凑成一堆,但真正意义合作却不容易。“合作”的基础是分工,没有分工就不能谈合作。“分工”对学生来说,首先是独立。“合作”学习的范围也不单是课堂上,它包括学生课内外的一切学习。
    课堂上“合作”学习的基础是学生独立读书,独立思考,有自己的见解以后再去“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要阐明自己的观点。这种“合作”是给别人提供思考的材料,也是从别人那里获取经验,得到启发。使每个人在“合作”学习的同时,能加深理解,提高认识,获取深刻的体验。这个合作更可以是全班的交流,是生与生、师与生之间的交流。在语言交流的过程中,在“思维火花的碰撞中”,大家对所讨论的问题有更明确的认识,获取知识,感悟方法,同时获得极大的情感满足。
    其他语文实践中的“合作”会更加地充分和自由,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合作伙伴,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去进行研究。这个伙伴可以是教师、同学、家长以及其他任何人。“合作”的分工可以明确,也可以“暗中”设定。在分工的同时,共同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最后争取获得良好的效果。
    “探究”,应是学生在语文实践中获取知识、方法、情感体验的过程。探究的可以是文章的思想、内容,也可以是词句之美、景色之美,情感之美,意境之美,也可以是学生感悟学习过程、领悟学习方法的过程。“探究”更重要的还不是结果,而是探究过程本身,然后获取探究的乐趣,培养小学生主动探究的意识。“探究”的不仅是思想内容,更有方法、情感、态度,内容是浅层次的,而其他是深层次的,是更有探究价值,也更容易激发学生探究兴趣的。因此,要引导学生去探究发现文本所具有的更深层次的“美”,获取更有价值的东西。
   
   二、关于教师的地位
    原来的课堂是师本位,一言堂,后来是一问一答,群言堂,但仍是师本位,再后来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看起来教师退位了,但整个过程仍是教师的暗中操纵,所以仍是师本位。
    从学习的意义上来说,教师首先是学生学习的伙伴。这应该是本质的关系。教师是学生的伙伴,这样二者的关系才平等。教师才能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根据学生学习的情况做好自己的工作。并且时时刻刻地配合学生,真正为学生的学习着想,从学生的学习的角度上去设计教学。不至于为了自己的教学设计而非让学生配合自己,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老师只有把自己当作了学生学习的伙伴,才有可能真正地为学生服务。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与学生同悲共喜,教师才能有投入,与学生同呼吸共命运,才有可能把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极致。站在合作者的平等的地位上,学生才会从教师那里获取平等的意识,主动的意识,参与的意识……
    其次,教师和学生是朋友关系。特别是在课堂以外的生活中,教师不是高高在上的“师道尊严”者,而是学生的知心朋友,是可以倾诉包括学习在内的任何内心体验的人,教师是理解、支持学生的人,是温暖学生心灵的人,是慰藉学生灵魂的人。
    再者,教师是指导者、引导者、辅导者,学生不能领悟的,在生活中解决不了的,需要教师帮助的,教师在鼓励的同时,给予学生以帮助,使他们走出学习的“困境”、心灵的“困境”,获取更多的乐趣。
    所有这些,都是教师的“服务地位”决定的,教师不是高高在上的指挥者,而是为学生现在学习和今后学习服务的人。
   
     三、关于语文实践
    在《课程标准》中没有给语文实践下准确定义。它是这样说的:“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强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我认为“语文实践”就是学生学习“语文”的行为或过程。只有把学生的课内学习定位在“实践”的角度上,才能真正地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学生既然是“实践者”,他们就必定要参与整个的语文学习过程,一切的听、说、读、写活动的主角都应是学生。教师只能是学生学习的伙伴和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否则的话,学生无法参与到实践中来,过去那种以教师讲为主、问为主、操纵为主的课堂,剥夺了学生进行语文实践的时间和空间。

[1] [2]  下一页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