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免费教育资源网论文政治论文
关键字: 所属栏目:

国体、国情与现代国家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2005-11-19 13:46:21   

  辛亥革命胜利,建立了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国的国体问题,从字面上看,应该说已经解决了。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却风波迭起,意见纷纭。除了袁世凯、张勋之流想公开挂出“帝国”招牌外,众多武人、政客和御用文人心里想的、实际干的乃至口中、笔下隐约的吐露或直截了当说的,乃是独裁专制。
    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分享作为现代文明成果之一的民主?各种说明词归结到一点无非两个字:“国情”!
    以营造真正的民主、共和大厦为职志的新文化运动,重要内容之一是揭露所谓民主、自由不是今日中国人所宜享有的“国情特别”论的荒谬。其“特别”藉口主要有三条:
    一曰中国没有民主传统。他们对其他中国传统没有的外来物事,从汽车、洋房、西服、革履 、三点式、露脐装到股票、美金……一概来者不拒,唯独对现代人最重要的行为准则--民主、法治等等却老想拒诸门外。说到底,这不是传统与外来之争,而是要不要对他们为所欲为的自由,给予限制和监督的问题。
    二曰人民程度不够。这一藉口立即遇到一个问题:程度够与不够的客观标准是什么?其实,推行现代民主,没有一个高悬九霄难于企及的标准。首先是有没有不同的利益群体及其表达者。经过鸦片战争以来的逐步发展,除了内陆边远省区以外,新兴的资产者群体已经成为各地不可忽视的力量,加上原有的士绅及其他群体,各阶层和各地区的利益分化已经十分明显 。随着留学热潮的兴起和废科举、建立新式教育体系,涌现了数以百万计的新型知识阶层。而经过戊戌变法以来的反覆较量,一大批政治评论家、政治家、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的领袖已崭露头角;有独立人格的记者、编辑和新闻媒体也十分活跃。社会现实显露的是没有民主政体,各阶层和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地区的利益就不可能不断合理调整和整合。而这些阶层 、群体、地区也已拥有各自十分活跃的代言人。
    针对所谓普通公民“程度不够”的遁词,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强调民主活动本身就是公民如何运用民主制度的最好教育。陈独秀曾引用杜威的话来回答这个问题:“民治主义何以好呢?因为他自身就是一种教育……叫人要知道政治的事不是大人先生的事,就是小百姓也都可以过问的。人民不问政事,便把政治的才能糟塌完了,再也不会发展了……去了限制之后,从没听人说过那个人不会选举,可见得政治的才能是学得的,不是生来的。”1历史经验已经一再证明,中国推行民主政治的主要障碍不在民智未开,而是官智未开。后者往往不懂得没有以公民自由权利为基础的民主,现代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不可能正常、健康地发展。他们更不愿意自己手中的特权依法受到严格的监督和限制。
    第三个藉口是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和党派纷争带来的种种恶果。康有为等人反对民主共和鼓吹恢复帝制的主要托词亦是这一点。
    陈独秀等人的答覆非常明确。他们承认转变过程会带来一些混乱。可是,专制统治带来的混乱和阻碍社会发展的恶果不是更严重吗?同时,这些恶果是民主共和制造成的,还是反对民主和的势力的倒行逆施?除了进一步推进民主共和制以外,能根治这些乱象吗?
    陈独秀义正辞严地指出:康有为“乃举所有中国丧权辱国兵争民困一切政治之不良,悉归罪于共和民主。夫共和果为如是不祥之怪物也?君主政治之下,此等不良之政象,果无一能发生者耶?康氏所举事实,虽不尽诬,使民国政象,悉易以中国,则予固无词以驳之。若其归罪于共和,则共和不受地。若其归罪于伪共和则可,则真共和不受也。”2八十年过去了,至今仍有人以民国初年的混乱作为中国不宜推行民主制度的所谓理据。清理这段历史是尚待完成的重要任务。读读陈独秀等新文化运动领袖们当时的评论,应可发人深省。
    这些先驱的高明之处,是他们不满足仅作政治是非的辨析,而始终把阐明学理作为关注的焦点。
    例如,面对帝制叫嚣和肆意破坏民主的严酷现实,他们耐心地从现代国家的基本知识讲起。
    《青年杂志》创刊号就载文指出:不能把政府与国家混为一谈。“国家之与政府,划然判分。人民创造国家,国家创造政府。政府者立于国家之下,同与全体人民受制于国家宪法规条者也。”3现代共和国家与专制统治在形式、精神、法律、政治等方面都有严格区别,前者必须落实于法治与宪政。
    其次,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必须十分明确:“国家为达小己之蕲向而设……以之保护小己之自由权利,俾得以自力发展其天性,进求夫人道之完全。质言之,盖先有小己后有国家,非先有国家后有小己。为利小己而创造国家,则有之矣;为利国家而创造小己,未之闻也。” 因此,要“自利利他”或谋求整个国家健康发展,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奉行“小己主义”(个人主义),尊重个人利益和个人自由,充分发挥个人的才干和创造精神。如果无视这个基本 点,倒过来把个人看作国家或集体的附属物,以后者的名义侵犯个人的自由和利益,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必然失去最重要的推动力。
    再次,民主共和制度的根本精神在“养成互相尊重自由权利之习惯”;个人(小己)的言论自由尤其是“共和国之本质”的体现。“舆论在共和国家,实为指道政府引诱社会之具。故舆论之起,显为民情之发表,但当问其发之者果为独立之见与否,不当先较其是非……专制国家之舆论,在附和当朝;共和国之舆论,在唤醒当道”。4离开确保公民的各项自由权特别是言论自由权, 民主共和制的正常运作是不可能的。
    诸如此类的观点,对已经完成社会转型的现代国家的公民说来,已经成为常识和社会生活习惯;但对20世纪中国而言,却是屡仆屡起的启蒙运动的重要内容。一再响起“回归五四”的呼喊,无非是这一历史任务尚未完成的回响。任何“超越”的雄伟祈求,都无法掩盖严峻的现实。思想和历史都在悲怆的旋律中行进。
    先驱们还对民主的内涵及其实现途径作过认真的探索。

[1] [2] [3]  下一页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