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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的政治化定位―荀子思想主旨阐释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6-03-06 04:06:40   

   将视野转向荀子对分与群的论述。荀子敏锐地看到,人的生存优势体现于它的“群”的特点上:“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日;人能群,彼不能群也”。[68]卡随着人的特性之界定,问题接踵而至;人为什么能够合群生活?荀子答道,“人何以能群?日;分”。[69]所“分”,就是按某种标准(如仁义、礼义),把各种各样的人与事加以分类,再把相问相似的类加以统属。将之合用于人的身上,便叫做伦。而“礼以定伦”[70]如此,礼制变成分的归宿或体现,“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也”[71]----这是就其分的差别上讲的;问时,“君臣、父于、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问久,夫是之谓大本”[72]----这是就分的基本理念讲的。分,变成为社会阶层各按其固定设计的政治职能而行为的社会控制方式。在具体划分的制度安排上、阶层特性规定上,荀子也都有论述。对前者,他提出了原则性的看法和一套琐细的举措。后一点先置而不论。前一点《君道》篇所论甚详:“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宫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77]所谓“明分职,序事业”指的是人习其事而固、人之百事,如耳目日鼻之不可以相借官也、故,职分,而民不慢;次定, 而序不乱;兼听齐明,则百事不留、如是,则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政, 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

   分职序事的后果,荀子谓之曰“政教之极”。[74]对后者,即因“分”而使各社会阶层其政治规定和道义规定性,荀子亦从两点加以论述,一是各阶层因分而形成的一般规定性,请问为人君,曰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请问为人臣,曰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请问为 人父,曰宽恩而有礼、请间为人于,曰敬爱而致父,请问为人兄,曰慈爱而见友、请问为人弟,曰敬诎而不苟、请问为人夫,曰致功而不流,致临而有别、请问为人妻,曰夫有礼,则柔顺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自竦也。[75]

   而这种“分”,可能有两种后果,“偏立而乱,俱立而治”。[76]二是各阶层因其行为的分程度区别,而进一步细分为诸种具体层次。如君主的贪、明、霸、王;臣的谄、顺、贼、篡、忠、谏、争、辅、拂、圣;一般人的小人、君子、顺民、奸民;士的公、通、直、恿、法、处、小人;儒的俗、小、贼、散、雅、大等等。

   人以群为生存优势,因群而分。分的目的是什么呢?苟于指出,“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大利也”。[77]“明分使群”[78]明确各种人等的职分事序,是为人类社会能够合群而个人不致害群。按这一思路再行追踪,诘问分的精神取向是什么,答案也就明显了:

   执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 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79]

   荀子之以不平等的政治安排,来保障平等的伦理政治之实现的苦心,在此烘托而出。荀子之言性恶善为,之倡隆礼重法,之论明分使群,其中的递进关系及其思想旨趣,也完

   全显示于人:对于欲恶而善为的复杂的人来讲,只言善不足以使其行礼义;尤其是暴恶之人,更不足以使其循礼义而行。因此,在承认人可以为善的前提下,就必须高度注重抑恶向善的规则的设计。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与其道性善倡仁政,在理想范围内言理想,在结果之内言原回,在起点之处找终点,在伦理之中定政治举措。不如倒转过来,以现实言理想,从原回求结果,以过程溯治理,以政治护伦理。否则,一切软性的劝诱,最后都会落得个空的下场,尤其是在“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80]的重人为情形下。

   注:

   [l]参见牟宗三《历史皙学》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120页。

   [2]参见李锦全《内圣外王,各擅胜场》,载《孟荀之比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4年版,第63,64页、又见牟宗三《历史皙学》第120-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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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荀子?性恶》讲:“古之王者,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仪刑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始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令人之化师法,积文学,而道礼义者,为君子,纵性情、安次睢。而违礼义者,为小人。

   [31]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与民主自主人权》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第154页。

   [49]学界有人认为荀子主张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并为巩固这个封建国家设计了一系列的治国方案、参见丁原明《中国政治思想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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