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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到“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三)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2005-11-19 13:41:01   

    现行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仅此来看,地方政权的合法性似乎并不来源于中央授权。但是,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第三条)。虽然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地方政府的权限,但缺乏可操作性。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条内部又存在矛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这样就将地方的权限置于一个不可预测的地位。

    所以,现在的突出问题是,仍然缺乏一套稳定的、透明的、普适的和可以预期的游戏规则,并且,内在的法理有待于深入阐明。譬如前面提到的,中央与地方的"合同",不是私法所能调整的。当务之急,尚不必纠缠于两者的孰强孰弱、孰轻孰重,而是在现有基础上规范分权结构,落实谈判主体,健全行为机制,纳入宪法框架和程序以内解决一切可能的争端。在这个意义上,联邦制绝不是空穴来风,也远远超出港、澳、台回归的范畴。

    确认"一国两制",推进"和平统一",首先以身作则(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到 "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之五)

    前面讲到,香港回归后,"两制"依旧,而"一国"未见其实。这已涉及这样一个问题:"一国两制",目标还是现实?只要我们继续坚持"一个中国",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那么就得承认,两岸关系的现实就是"一国两制",不过还处于军事对峙状态罢了。如果视而不见这样的现实,将"一国两制"作为目标,那么,囿于"一个中国"的时态和语义问题(已另文专论),容易陷入旷日持久、纠缠不休的争论,正如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在战场上没有办到的事情,恐怕也不能指望文字游戏。

    确认了"一国两制"的现实,并不是完事大吉了。首先,合乎逻辑的推论,诸如"谁也不吃掉谁"的承诺就得提前生效,其次,也不自动解决"和平统一"的问题。统一,即统于一制,要旨在于两岸当局就地合法化,就地诉求合法性,在此基础上相互承认,在民主共和的框架内解决国家体制的问题,譬如可以考虑联邦的形式。应把"和平统一"视为一个过程,而不是某天早上签署了一个联合声明就大功告成的。对"邓小平理论"也要活学活用,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到"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一字不易,仅仅颠倒一下顺序,既传其精神实质,又把握住了时代脉搏。

    如果还要发展一下"邓小平理论",那不妨说,统一的问题,远不限于台港澳,当务之急更不在此。须知近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乃是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顺应了开拓更大市场的必然趋势。一个统一国家,哪怕是联邦制国家如美国,最起码的是,各州没有签证权,州际贸易不得课以关税。对比这样的标准,大陆本身是否已经同属一个统一国家,还甚为可疑。现实岂止是"一国两制",说成"一国n制"也不为过,当然"一国两制"仍可作为一种抽象的概括。

    譬如中国现行的户口制度,实际赋予了各地相互之间的"签证权",或者说是"拒签权"。户口是一种中世纪般的身份,与生俱来,依附着种种经济政治上的规定性。迁个户口,有时比移民国外还难。异地打工者的地位,不及绿卡持有者客居美国的地位。更有甚者,是九亿农民长期当作"二等公民"。北京市于国庆五十周年前大规模驱逐百万外来民工,居然使人见怪不惊。再举一例,现行选举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说白了是将农民的政治权利打了五折、再打五折。宪法不是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吗,如此明文故犯,是极其严重的违宪行为。可是其他五花八门的束缚农民的制度安排,则连这样的"法律"依据都拿不出来。

    时人多表乐观的是,近年来不少城市纷纷出台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为科技人才落户大开方便之门,似乎使得户口制度有所松动。对此我却有所保留。是不是符合需要的人才,究竟值多少钱的人才,归根结底,不靠学校的标签、政府的批文,而取决于市场的评价。一般而言,高学历者本已在自发的就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居然还要求助于政府的优惠政策,岂非笑谈!所谓优惠与歧视不过是同一块硬币的两面,对一些人的优惠就是对另一些人的歧视。政府人为地将外来低学历者排斥在就业市场之外,既不符合经济规律,也有违社会公平。究其实质是,这些地方政府对于外来人与本地人之间的歧视性政策视若不见,却避重就轻,在外来人当中制造新的制度性的学历歧视(社会性的学历歧视总归是难以避免也无可厚非的,不在此讨论之列)。

    各级政府热衷于出台这样那样的倾斜政策,厚此薄彼、扭曲市场的另一种典型,是名目繁多的"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其经济后果相当于高筑关税壁垒。近年来上海、湖北、吉林的汽车大战,就是商品市场上仍然存留割据势力的一个明证。还有此起彼伏的"啤酒大战"、"香烟大战"等等。至于要素市场上的各种准入限制,更是比比皆是、司空见惯了。

    凡此,已严重影响到现实的经济运行。中国正在争取加入WTO,这是因为我们认识到:经济发展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而贸易各方可以发挥比较优势,特别是借助于要素流动,改进资源配置。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道理同样或尤其适用于对内开放。你可以给予外商国民待遇,这固然是大势所趋,但中国对内尚无统一、无差别的国民待遇可言。尽管我们有十几亿人口、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但是,这样一个四分五裂的国内市场,其整合程度恐怕还要亚于欧盟各主权国家之间,潜力毕竟是有限的。这也可以从一个方面有力地解释近年来内需不足和经济低迷的根源。

    我们在进一步追求国家的最终完全统一,这固然是(或就算是)个神圣使命,但现在所已达到的形式上的统一,特别就大陆自身而言,尚需大力深化。如把统一问题限于台湾问题是不够的,至少是避重就轻。统一,首先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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