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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秦汉政治思想之嬗替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2005-11-19 13:52:16   

在此以前,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已实现了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疆域东至海,南至北向户,西至临洮,北至河。郡县制是一种政令归一的制度,全国无论远近都由中央直接统治。这一规划是秦代法家所独有的,是只有法家才提得出和敢于提出的。虽然如此,归一的主题则是春秋战国诸子百家的共同趋向,而禁《诗》《书》百家语的政策就是一种学术思想上的归一。废除分封制和禁《诗》《书》百家语同样是反映了秦代法家政策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反映了诸子百家之学的必然要求。《庄子·天道》曾说:“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庄子·外物》又说: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归一是目的,诸子百家之学的兴起是途径,归一的目的达到了,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就应该结束了。

秦用法治是从战国时开始的,但是,就在秦统一全国之时,社会政治状况便又开始变化,较之统一以前已有极大的不同。法家是讲“因”、讲“变”的,这时,全国统一以后的新的社会政治状况就要求秦代的统治思想要有一个从统一前到统一后的变化。统一前,秦国的政策是以耕战和兼并为主要目标的;统一后,则要求以维护统一局面和保持持续发展为目标了。秦代统治者没有成功地实现这一转变,结果导致了秦王朝的速亡。

法家政策在秦统一以后也有所增减,但却不是以保持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变化,而是统一再统一,造成过度的封闭。由奖励耕战、加强君权、制约大臣,转变为普遍的刑杀。所有事物都归结为法律程序,并尽可能地实施重刑。法令的约束从主要针对上层官吏扩大到了全社会各个阶层。秦二世即位以后,又进一步将秦始皇勤于理政、经常出巡的法家作风,转变为不见大臣的制御之术。结果是人人自危,刑戮相望。

此时,法家学说成为了秦代实行急政暴政的理论依据,助长了秦王朝的速亡。贾谊说:“秦离战国而王天下,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其所以取之守之者无异也。”(贾谊《过秦论》)代表了汉初有识之士对秦王朝失败原因的普遍认识,是非常中肯的。

 

 

二 道家思想在汉初的实施

西汉建立后,统治者能够适应秦末丧乱、凋敝的社会现实,并且注意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省刑少事,轻徭薄赋,休养生息,制定了以恢复社会生产为主要目标的比较宽松的政策。这一政策从先秦以来的道家学说中找到了理论依据,因而在汉初社会经济恢复时期,道家思想便取代了法家思想,而与汉初的现实政治结合,成为汉初的主导政治思想。

汉五年(前202年),汉高祖置酒洛阳南宫,与将相大臣一起总结汉朝所以得天下、项羽所以失天下的原因,其后又在朝中与大臣进一步总结秦朝所以失天下、汉朝所以得之的原因,大臣陆贾等也多次提醒汉高祖以亡秦为借鉴。《史记》中说:“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祖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史记·郦生陆贾列传》)陆贾劝汉高祖要“变”,要由逆转顺,汉高祖接受了。

汉初大臣中,有不少是推崇道家的,也比较系统地接触过道家学说。如曹参曾学黄老于盖公,陈平少好黄老,田叔学黄老于乐巨公,直到汉武帝初期,仍有汲黯、直不疑、司马谈等人学习黄老学说。汉初皇帝、宗室、外戚中,汉文帝本修黄老,文帝皇后窦氏尤其喜谈黄老之学,连带汉景帝及太子、诸窦都不得不读黄老。侯王大臣的宾客之中,淮南王刘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编纂成《淮南子》(《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其中以黄老道家内容居多。

曹参相齐时,召集当地儒生百余人,询问安集百姓的办法,儒生各持己意,曹参不知所从。后请来胶西人盖公,为曹参讲论道家“清静无为而民自定”的政治理论。曹参依照实行,相齐九年,百姓安集,齐国大治。萧何死后,曹参又继任为汉朝的相国,对萧何在位时所制定的规章惯例都不变动,专门挑选郡国官吏中诎于文辞的厚重长者担任丞相史,将言理深刻的属吏予以罢免,效果很好,百姓作歌称赞他是“载其清静,民以宁一”( 《史记·曹相国世家》)。

汉景帝时,齐儒者辕固生为博士,在景帝面前与道家一派的黄生辩论汤武受命是非问题,发生激烈争执。窦太后召辕固生问《老子》书,辕固生回答说:“此是家人言耳!”窦太后怒,命辕固入圈击彘(《史记·儒林列传》)。

到汉武帝初年,魏其侯窦婴为丞相,武安侯田帉为太尉,推举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一起推崇儒术,贬抑道家,引起窦太后的不满。建元二年(前139年),赵绾建议汉武帝以后不再向居住在东宫的皇太后奏事,窦太后大怒,责备汉武帝,迫使汉武帝不得不暂时取消尊崇儒术的计划,窦婴、田帉同时被罢免,赵绾、王臧下吏自杀(《史记·儒林列传》、《汉书·武帝纪》)。

这二件事说明了汉初儒家与道家的竞争,也说明了道家势力在当时的较大影响。

汉初五六十年间,社会政治比较安定,统治集团内部虽有“诸吕之乱”、“七王之乱”的事件发生,但对社会经济的破坏不大;政治作风比较健康,统治者从皇帝宗室到群臣百官大多出身社会下层,生活散漫放任,缺乏人文意识;社会下层地主、商人对农民的兼并还不严重;中原内地汉族与边疆各少数民族的关系也边疆平和,从而为道家政治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条件。

先秦时期的道家有老子、杨朱、庄子、稷下黄老等流派。老子虽主张守一、无为、清静〔注:《庄子·天下》:“关尹、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却具有鲜明的政治实践倾向,汉初所实行的道家政治思想主要是由老子渊源而来的黄老思想,其中已兼容有名家、墨家、法家、儒家等各种观念,其总的思想是要通过清静少事的途径达到天下大治,通过无为而达到有为。汉初以黄老政治思想为主导,在当时的特定环境下,产生出了显著的积极效果,使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从最初的“自天子不能具均驷,将相或乘牛车”,逐渐恢复发展到了“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汉书·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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