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6-03-16 04:07:34
江苏省张家港市双山小学 刘文彪 215639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要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让学生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这是从学习主体发展的内在需要出发的。对于每一个语文学习中的学生都是一个独特的自我,应重视他们在语文学习中的独特感受和情感体验。如果只是以落实所谓的“知识点”为前提,以单纯的接受性学习为过程,以知识技能的熟练为目的,就无法真正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如何来真正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情感,发展学生的个性,我有以下几点尝试:
语文课程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影响必然是广泛而深刻的,所以不能不重视语文课程的熏陶感染、潜移默化的作用。小学语文教材中选取的诗词歌谣、童话、小说、故事、散文等等,都具有大量具体形象、带有个人情感的内容,都包含有丰富的审美因素,课文中的优美语言、人物或动物(拟人化)形象、高尚情感、节奏韵律、巧妙情节、深邃意境等都是丰富学生精神世界、陶冶学生情操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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