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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腐败──韩国模式透析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2005-11-19 13:53:02   

    第三则是军人政权内部的制约,一个大集团,除非完全由理智的个人组成,将不会按照他们的集团利益行事,但一般而言,具有选择动力的集团比没有的能更好地为"公益"奋斗,小集团比大集团更容易达成共识。朴正熙军人集团即为一个基本上达成共识的集团,其共识就是要反对文官政权的腐败,有效率地推进韩国的现代化。这一共识迫使朴正熙集团在上台后,不断发动反腐败运动,从行政和制度等两方面加强了反腐败的力度,比如"生活奢侈","拥有豪华住宅",都是严厉的打击对象;同时采取了"连带责任制",如发现贿赂案件,不仅处分行贿受贿双方,也处分责任检察员和监察机构领导人。军官们可以容忍总统的专权,但不能容忍他完全放弃自己上台时的诺言。朴正熙时代的腐败现象相对不那么严重,与此有一定的关系。

    第四则是外国财团的监督与制约。借助外资的力量来引进技术和设备是韩国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而外国的投资者不能不在乎这些投资的效益,外商对投资环境的要求,对投资项目的制度化监督和管理,对其所在地区和行业的正常运行和避免腐败也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可以说,正是这样一些有形的与无形的制约力量,部分地弥补了韩国集权统治下的一些缺陷,使得腐败的程度不致影响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不是腐败促进了发展,而是这些对腐败的抑制因素保证了发展的正常进行。

    五,对发展过程中腐败原因的分析

    从韩国的例子可以看出,腐败并不是发展的专利,不发展腐败同样存在。李承晚时期尽管经济没有起色,腐败现象照样十分猖獗。而在工业化以前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时期,腐败不仅存在而且还常常成为一种"正常"的社会或官场现象,甚至在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腐败也是一种几乎无法避免的现象。英国是第一个现代国家,但1759年富兰克林对伦敦的印象却是,到处都是行贿受贿,营私舞弊的丑闻,"绝对的腐败在这个古老国家的所有等级的人们中流行,从头到脚都完全堕落和腐败了!"

    同样,在很多发展中国家,腐败也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在印度尼西亚,苏哈托将军的军队直接卷入了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其亲朋好友几乎是公开地攫夺国家的财富,而在一些非洲国家,由于经常发生政变,政客们上台后唯恐来日无多,一掌权就拼命想法抓钱,并尽量在瑞士银行存上一笔,腐败便几乎成为一种"正常"的政治程序。相比之下,韩国的腐败现象既不是独一无二,也不是最突出的,但其主要特点却是社会的反应十分强烈,超过了绝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而正是这种强烈的社会反应,成为使韩国成功的重要因素。

    从更深的层次分析,腐败是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无法避免的副产品,这是一种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中的必然产物。现代民族国家起源于市民社会,而市民社会就是由基于社会分工、私有制和商品的自由交换的基础上而组成的社会。发展中国家的市民社会是不发达的,在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政治体制中,国家的统一一般要经过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共同体的解体和市民社会的建立,共同体则是指人们结成的社会不以生产商品为主,而以生存经济(即自给自足的经济)为联系的社会。在西欧,市民社会是在封建体制下开始出现的,封建体制则是以中世纪的农业共同体和城市共同体为基础的。城市中的这种共同体一般称为同业工会,即基尔特,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共同体崩溃的危机日益严重,担负着维持共同体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封建国家,凭借权力干预市民社会,阻碍了市民社会的发展,于是引起了市民社会的强烈反抗,并进一步开展取代封建的国家政权,建立自己国家的运动,最终爆发了一系列革命,建立了现代的民族国家。这种新的市民国家颁布了若干保障市民的经济和政治生活的法令,在这样的国家法制下,人们失去了曾在共同体中所拥有的基于血缘和地缘的直接关系,开始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自由活动。从 现代国家产生的历史过程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现代国家就是市民国家,市民国家只能从市民社会分离出来。统一的第二阶段则是建立政治国家。在市民社会中,单独的个人开始重新寻找新的共同体的运动,因为人们在商品经济的竞争中也需要一个超越于一般人之上的机构来进行仲裁,来保护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保护自己的市场不被外国侵占。在这样的期望下,从市民社会分离出来的国家就成为一个政治国家,这个政治国家宣布,所有的人作为国家的成员都是平等的,似乎是游离在商品社会中的个人,现在作为一个抽象的国民而重新实现了社会整体的统一。而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地区的人们基本上还是生活在传统的共同体中,在这些地区,共同体大都处在开始崩溃的过程中,而市民社会却并不发达。换言之,传统的价值已经失去,取而代之的伦理却并未建立。要在这样的基础上把人民真正地统一起来,建立稳定的政治体制,是极为困难的。市民社会的原理与传统农业社会的准则本来就不相容,新的国家政权要在两者之间保持平衡十分困难,而这一平衡也极易被打破。一旦平衡被打破,各种社会病症就开始显露出来。这种病症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政治腐败和政治不稳定,既然不能依赖市民社会的活力实现国家的统一,那么,政治庇护主义对于政治的? 榷ň褪遣豢扇鄙俚牧恕U庵终伪踊ぶ饕宓囊桓鲋匾辈肪褪歉埽蛭姓紊系谋踊ぶ饕寰捅厝挥姓紊系娜勾叵担芎腿勾叵抵桓糇乓徊阒健:诜锤艿墓讨薪衣冻隼吹母芟窒螅仓っ鞲苡肴勾叵涤凶琶芮械牧怠?nbsp;

    那么,在发展过程中腐败现象是否可以避免?我们认为,由于处于新旧政治和经济体制的交替之中,各种制度、法规的不完善,乃至人们观念的滞后,都给腐败留下了生存的空间。要想在很短的时期内完全根除这种腐败,肯定是不现实的,但并不能由此得出腐败是合理的结论。腐败的客观存在使反腐败的斗争显得更为必要,只有社会、政府和民众从舆论、制度等各个方面不断地加强反腐败的斗争,使腐败被限制在一个不致危害发展的范围和程度内,发展才有可能较为顺利地进行。韩国的发展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既取决于正确的发展策略,也取决于韩国民众极强的反腐败意识,韩国民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将其称之为"亡国病",以致每届韩国政府,都不由自主地将反腐败作为自己首要的施政纲领,虽然至今尚未根除腐败,但社会反腐败的强大压力,毕竟还是使腐败现象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而在其他一些第三世界国家,比如墨西哥,人民对腐败则"宽容"得多,他们认为,权势者可以贪污受贿,只要不拿得太多就行。最近,韩国金泳三总统的次子被捕,除了证明腐败的广泛存在外,至少也反应出人民的压力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同时,韩国历届政府尽管都采取了各种措施,有些在一定时 期内有很有成效,但始终未能根治腐败问题,也证明了反腐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这对于我们的反腐败斗争来讲,也是一个有益的启示。

    因此,我们从韩国发展模式得出的结论是,不发展会产生腐败,要发展也会产生腐败,但发展过程中的腐败与停滞不前的腐败毕竟有一些本质的差别:那就是它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副产品和发展所支付的代价。只有发展成功才可能彻底清除腐败,而要想发展成功则必须坚持反腐败。反腐败越彻底,发展的进程就越顺利,这应当是一条不言自明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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