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科
学知识”三个方面提出
学段目标。
纵观《纲要》和各
学科的课程标准,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主、合作、探究”的
学习方式,一方面是情感态度上的问题,要主动参与,乐于合作,乐于探究,另一方面才是
学习方法的问题,要自己去发现问题、自己解决问题、自己去感悟、体验。如果只是把它单纯地作为
学习方法问题,那是认识上的以偏概全,在
教学实践中将出现严重的失误。
二、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
教师在转变
学生
学习中的作用
《基础
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
教师要引导
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
学习,促进
学生在
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
学习。”《语文课程标准》、《数
学课程标准》、《科
学课程标准》、《思品与生活》都明确指出,
教师是
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和组织者,要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
教材,灵活各种
教学策略,引导
学生自主、合作、探究
学习。概括各
学科课程标准,
教师的作用主要有:
1、激发、培养
学生的
学习兴趣。《语文课程标准》指出:“激发
学生的
学习兴趣,培养
学生的
学习兴趣,注重培养
学生自主
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
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
学习环境。”《数
学课程标准》指出:“
教师应充分利用
学生的生活经验,设计生动有趣、直观形象的数
学教学活动,如运用讲故事,做游戏,直观演示,模拟表演等,激发
学生的
学习兴趣,让
学生在生动具体的情境中理解和认识数
学知识。”《思品与生活》指出:“努力创设适宜的活动环境与条件,灵活多样地选用
教学活动和组织形式,结合实际地培养儿童的品德和习惯,培养儿童的好奇心,引发儿童探索的欲望,让他们能够生动、活泼、主动地
学习,身心健康地成长。”《科
学课程标准》指出:“科
学课的
教学方法要富有儿童情趣和符合儿童的认知规律,
教师的言语动作要力求形象直观、生动有趣,引导儿童自己得出
学习的结论……。”可见,激发和培养
学习兴趣,在转变
学生
学习方式的过程中有多重要。
2、要尊重
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
教。《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尊重
学生的个性差异,鼓励
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
学习方式。”《数
学课程标准》指出:“要正确认识
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
教,使每个
学生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发展。”《品德与生活》指出:要“关注每一个儿童在原有水平上发展”
《科
学课程标准》指出:“尊重儿童在科
学学习中所表现出来的个别差异,根据他们的兴趣爱好、情感态度、知识能力等方面特点,因材施
教,帮助他们实现个性化发展。”
3、根据
学科特点,引导
学生探究
学科不同,探究方法也就不同,
教师的指导也要不同。语文
学科中的探究,是感悟和体验,
教师“应让
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
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数
学中的探究,是经历观察、实验、猜想、证明等数
学活动过程,初步
学会从数
学的角度提出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
教师“要紧密联系
学生的生活实际,从
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出发,创设生动有趣的情境,引导
学生开展观察、操作、猜想、推理、交流等活动,使
学生通过数
学活动,掌握基本的数
学知识的技能,初步
学会从数
学的角度去观察事物,思考问题,激发对数
学的兴趣,以及
学好数
学的愿望。”思品课中的探究,主要指在对生活的体验,认识和感悟中形成真实的道德体验和道德认知,
教师“要善于从儿童的生活中敏感的捕捉有
教育价值的课题,开展儿童喜欢的活动,使他们在主动积极的参与中生活得到充实,情感得到熏陶,品德得到发挥,价值判断得到初步的培养。”科
学教育,
学生主要是
学习科
学探究,
教师要“引导儿童自己得出
学习的结论,尽量少用或不用专业术语和抽象定义,尤其要避免在
教学过程的初始阶段把结论告诉
学生”。
此外,自主、合作、探究的
学习方式三者之间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以
学生个体的自主
学习为前提,没有
学生个体的充分的自主
学习、合作、探究就无从谈起。无论是自主
学习、合作、探究,一个关键的问题是,
学习要有
学生的主动性。
三、渗透课程标准精神,改进现行
教材的
教学在
教学中“渗透课标精神,转变
学生的
学习方式”,不是好高鹜远,而是面向实际,适当超前,以“改变
学生的
学习方式”为抓手,改进现行
教材的
教学。为此,强调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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