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
教学理论比较注重认知方面的研究,片面地理解获取知识的手段是灌输系统化,没有将知识的获取放在
学习者身上,忽视了
学习者心理发展的整体作用,夸大了认知的单一作用,从本质上否定了
学习者心理发展的整体性。
目前正在进行的基础
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关注
学生情感态度的发展,把
学生情感态度的培养渗透到
学科
教育和
教学之中。基础
教育阶段的英语课程不仅要发展
学生的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而且有责任和义务培养
学生积极向上的情感态度。与其他
学科领域相比,语言与情感态度的关系更为密切。情感态度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语言来表达和传递。沟通情感、解决情感问题也需要使用语言。恰当、合理地使用语言,有助于沟通情感、增进友谊和相互尊重、改善人际关系。当前,越来越多的
学者和
教师开始关注和探讨
教学中的情感缺失问题,重视和加强情感
教学是素质
教育赋予
教师的新的使命。
所谓英语情感
教学就是
教师在
教学中“以人为本”,运用心理
学的理论和方法,有意识地激发和调动
学生有利于英语
学习的积极情感因素,培养
学习兴趣,增强
学习动机、自信心、主动性和目的性,提高英语
教学效果,从而实现
教学中的师生共同参与并和谐发展,促进
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的发展的方法。
教学是
教师的
教和
学生的
学的统一,是师生之间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师生分享着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着彼此的情感和体验,以求得共同发展。在英语
教学中运用情感因素是指
教师把对
学生的情感转化为满足
学生对
学习合理需要的行为。具体地说,实施英语情感
教学主要应遵循如下四条原则:
一、寓
教于乐原则
这是情感
教学原则体系中的一条核心原则。这条原则的基本涵义是
教师要在
教学中操纵各种
教学变量,使
学生怀着快乐——兴趣的情绪进行
学习。也就是说,使
教学在
学生乐于接受、乐于
学习的状态中进行。这条原则与“乐
学”的基本精神是相应的。情感心理
学实验证实,当一个人处在快乐兴趣情绪状态中时,最能发挥其智能操作水平,因而快乐——兴趣是个体进行智能活动的最佳情绪背景(孟昭兰)。
教师在贯彻寓
教于乐原则时,虽然操作点在于引发
学生的快乐和兴趣情绪,但其目标并不停留在低层次的情绪调节上,而只是以情绪调节为切入口,藉以引导
学生由低层次的“外在乐”向高层次的“内在乐”方向转化。这种转化的实质是变“乐中
学”为“
学中乐”,达到治
学的最高境界。
二、以情施
教原则
顾名思义,这是情感
教学原则体系中很有代表性的一条原则。既然是“情感
教学” ,当然要“以情施
教”。这条原则的基本涵义是
教师在
教学中应自觉地在传授知识、技能,传播思想、观点的同时,伴以积极的情感,达到以情促知,情知交融的
教学效果。老师在贯彻这一条原则时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使之处于快乐、饱满、振奋的良好主导情绪状态;应以自己的高尚情操积极地影响
学生,以陶冶
学生的相应情感;
教师还要善于情感性地处理
教学内容,使之知情并茂,以情促知。
三、情感交融原则
教学活动是师生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交往活动,围绕着认知信息传递师生间会出现种种情感交流现象,同时也实际存在着人际情感交流现象。
教师应重视师生人际交往中的情感因素,努力以自己对
学生的良好情感去引发
学生的积极情感反应,创设师生情感交融的氛围,以发展和谐的师生关系,优化
教学效果。奥地利著名
教育家布贝尔(M•Buber)在《品格
教育》中指出:“具有
教育效果的不是
教育的意图,而是师生间的相互接触。”赞可天在《和
教师的谈话》中也明确地说:“就
教育工作的效果来说,重要一点是要看师生之间的关系如何。”师生间的情感会通过对其交往活动和关系的直接作用而最终影响
教学和
教育的效果。
四、移情原则
移情原则即让
学生在
学习过程中获得情感陶冶。心理
学原理中的情感迁移功能表明:一个人对其他人或物的情感可移情到与之相关的对象身上。
教学中的移情,一是
教师个体情感对
学生的情感施加影响。
教师的政治道德素质,文化理论水平,
教学水平,精神状态,人格魅力,审美能力及
教师的形体语言和口头语的表现对
学生起着很大的感染作用,另一个是作者被文章的人物的情感所感染。因此,
教[1] [2] 下一页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