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免费教育资源网论文地理
关键字: 所属栏目:

从黑龙江省水稻种植面积的时空变化看人类对气候变化影响的适应

来源:中国环境资源网  作者:中国自然资源学会  更新时间:2005-11-21 10:33:41   

提 要 1951 年以来,黑龙江省呈明显的变暖趋势,1980 年代以来增温尤其明显,是全国变暖最显著的地区。对比发现,全省水稻种植面积增减的阶段性变化与温度变化阶段之间存在着良好的对应关系,但水稻种植面积变化略滞后于温度变化。1980 年代中期以来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的显著增加,特别是北部地区种植面积的显著增加,是对 1980 年代以来显著增温的响应。

关键词 温度变化;响应滞后;黑龙江省;水稻种植面积

中图分类号 P46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3037(2000)03-0213-05

  过去 100 多年中,全球平均气温升高了 0.3~0.6℃,变暖对人类可能造成的影响更是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气候变化和全球变暖已提到了目前的政治议程[1]。对农业生产而言,气候变化意味着资源与自然灾害状况的变化,势必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致使人类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目前有关变暖的影响研究大多假设气候情景下的模拟,对变暖影响的区域实证研究较少,特别缺少有关人类对气候变化适应过程的研究。

  我国经历与全球相似的变暖过程,自 1980 年代以来呈现明显的变暖趋势,其中,位于我国最北端的黑龙江省变暖趋势尤其显著,是全国变暖最显著的地区
之一[2]。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来看,1980 年代以来黑龙江省气候呈现的显著变暖为产量和种植北界均显著地受温度条件限制的水稻种植提供了条件。本文试图通过对黑龙江省 1951 年以来水稻种植面积变化与温度变化关系、特别是 1980 年以来气候变暖与水稻种植面积增加之间的关系的分析,为认识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人类的响应提供一个实证。

1 黑龙江省水稻种植面积的时空变化

1.1 50年来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的变化

  东北地区水稻种植史可追溯到 19 世纪中叶,朝鲜农民进入奉天(现辽宁)东南边区,他们在移居的各河流谷地修堰引水,进行水稻栽培并传播技术和经验,使该地区水稻种植面积迅速增加,在现属黑龙江省的五常、阿城及黑龙江省的呼兰、瑷珲等地也开始零星地栽培水稻,清末民初,黑龙江巴彦、汤原等地也相继种植
水稻[3、4],近 50 年黑龙江省的水稻种植得到了迅速发展。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年鉴和经济统计年鉴资料[5~7],1949 年黑龙江省的水稻种植面积为 11.2万hm2,至 1956 年增加至 29.4万hm2,直到 1960 年一直保持此种植面积水平;在 1961~1963 年急剧减少至 12.3万hm2 之后,水稻种植面积直到 1974 年一直未超过 165万hm2;1975 年以后水稻种植面积恢复到 20万hm2 以上的水平;1984 年面积达 27.8万hm2,此后稳步增加,至 1992 年增至 77.8万hm2;在经 1993 年的略有回落之后,1994~1997 年种植面积进一步加速增长,至 1997 年达 139.7万hm2(图 1)。

nr20000304-1.gif

图 1 1951~1997 年哈尔滨站年平均温度、黑龙江省水稻单产和种植
面积的逐年变化及趋势拟合(三次多项式)
Fig.1 Changes of the anneal mean temperature, the total paddy planting
area and the unit area production of rice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1.2 1980年代中期以来水稻种植面积变化的空间差异

  黑龙江省的水稻种植面积在 1980 年代中期以后迅速增长,1985~1992 年是增长的第一个阶段,1992 年全省的播种面积达 1985 年的 2 倍,大多数县、市的水稻种植面积在 1992 年达到此阶段的最大值,1993 年的水稻种植面积略有回落,达 73.6万hm2。在水稻种植面积增大的同时,种植的空间范围也发生变化,根据 1985~1993 年分辨率到县、市一级的水稻种植面积记录可以看出水稻种植面积变化的空间分布特征。

  对比 1985 年和 1993 年水稻种植面积的变化可以看出,各县、市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总体上北部增长的比例大于南部,增长比例最大的地区位于小兴安岭东、西两侧和三江平原的平原地区(图 2)。1985 年的水稻集中种植区在 47°N 以南地区,在水稻区划中属最适宜区和适宜区[8],种植面积大于 0.6万hm2 的县、市均集中在此线以南;此线以北县、市的种植面积大多不足 0.1万hm2,在水稻区划中属次适宜区和不适宜区[8],其中北部的嫩江、逊克、孙吴、嘉荫等县的种植面积不足
40hm2,且直到 1988 年后才开始有连续的水稻种植。至 1993 年,47°N 线以南绝大多数县、市的水稻种植面积增至 1985 年的 1.1~2.5 倍,除东南部的东宁、穆陵和西部的杜蒙等县外,水稻种植面积均达 0.4万hm2 以上,且绝大多数达到 1万hm2 以上;47°N 线以北县、市的水稻种植面积增至 1985 年的 2.5 倍以上,绝大多数县、市的水稻种植面积达 0.2万hm

[1] [2] [3] [4]  下一页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