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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素质培养的最新定位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6-06-09 01:20:27   

    《全日制义务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已经在全国逐步实施,这是一场急风暴雨式的“洗礼”,全国每一位语文师都将受到育新理念的冲击。《语文课程标准》是第一次以国家纲领性的文件对语文素质的培养做出了最新定位。笔者在2002年4月份参加了一个育部“基础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班”的习,深刻地领会到对语文素质培养的最新定位的重要意义。

一、语文素质培养的内涵
  素质育是一个全方位、立体型的庞大工程,那么,什么是语文素质育呢?这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问题———什么是语文素质。
  我们先看看《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表述:“九年义务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生,使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应培育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以上这段话明确地提出“基本语文素养”的概念,九年义务育是实现国民义务育“终端性”,即生以后作为一个公民必须要接受的基本文化育。作为母语育的语文,它应该培养未来的公民如下基本语文素养:  

  第一,民族母语情结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培育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母语情结”,对自己民族语言文字的热爱就是一种爱国情怀。语文是民族文化的载体,同时也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蕴藏着我们民族深厚的文化历史。汉语言文字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是世界上最古老、最丰富、最准确、最简洁、最优美的语言文字之一。语文特级师于漪说:“语文是民族之根。它无声地记载着本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记载着民族文化的地质层,母语育必须与民族文化紧密相连。”语文育首先是一个情感态度的育问题,正如中央科所所长阎立钦授所说:“我认为我国语文育的实质是关于中华民族共同语的育,具有特殊的、深刻的育特征,决不同于一般的语言文字的习。”语文天经地义地要培养生具备热爱祖国语文的基本素质,这是一个民族的母语情结。  

  第二,言语交际能力
  《语文课程标准》要求生在语文习中掌握语文的基本能力。语文育最基本的意义是什么?任何民族、任何国家在基础育阶段开设民族的母语课程,究其本意是让后一代会母语,掌握母语,运用母语进行交际,运用母语进行思维。言语能力,说得具体点就是用母语进行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的能力。在基础育阶段,言语的训练至关重要。说到底,就是让生在言语训练中把握语言规律,从而发展他们做人所必需的言语能力。《语文课程标准》特别强调了“丰富的语文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这是一个人进行言语交际的基本前提。语感强调的是个人的经验、个人的感悟、个人的语言修养。一个人的言语能力的成熟,具体表现在对母语的感受能力,对母语文字的感悟能力,用母语思维的敏捷程度,用母语表达的准确、快速能力。这是一种言语的综合性能力。母语运用烂熟于心,信手拈来,左右逢源。这是必不可少的语文素养。  

  第三,言语行为风格
  具备了良好的言语能力,并不一定能完成“口语交际”任务。一个人说话有文野之分,有粗俗之别,这是由于他的言语行为造成的。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面对不同的对象,会选择不同的言语表达方式,他的言语行为、言语风格即成了能否表达成功的关键。
  为了纠正过去语文中重读写轻听说的倾向,《语文课程标准》对“口语交际”提出具体的要求。义务育九年中1—9年级的四个阶段都列出了由低往高的不同要求,最终达到的目标是:“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语文课程标准》的口语交际能力要求目标体现了现代社会对生语文能力的新要求。中国目前正面临一场新的技术革命,它将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人们的交往活动日益频繁,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的信息交流方式出现了多渠道,“信息高速公路”将取代缓慢的信函、公文的传递方式。很难想象,一个不会听、不会说、不会口语交际的人在信息社会里如何能生活下去。口语交际的能力不仅仅是一个人是否能说会道的问题,而是一个人与他人沟通的问题,与社会交往的问题,能否融入群体中与人相处、与人合作的问题。现代社会对个人应具备的语文能力已经提出新的要求,生应具备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这就是语文的又一基本素养。《语文课程标准》适应了社会的要求和变化,把听和说整合为一个整体,改变了听和说分离的现象,使听和说的目的性更强,并落实到口语交际上,使生通过语文的习,形成良好的言语行为风格。《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应培养生倾听、表达和应对的能力,使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倾听、表达和应对是口语交际的三大能力,《语文课程标准》鲜明地提出要求,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第四,良好的语文习惯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养成语文习的自信心和良好的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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