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基础
教育课程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强调探究性
学习,它给
学生的
学习与思维提供了新的挑战。《全日制义务
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本)(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以后现代主义、建构主义和过程模式等先进课程理念设计为支撑,充分体现了强化“自主探究”这一崭新理念。《语文课程标准》总目标指出:“能主动进行探究性
学习,在实践中
学习、运用语文。”上述三个课例较好地体现了探究性
学习给小
学语文阅读
教学带来的新视野。
什么是探究性
学习?探究性
学习是一种积极的
学习过程,主要指
学生在
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主探索式的
学习研究活动,在摄取已有知识或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同化、组合和探究,获得新的知识、能力和态度的
学习方式。它不同于传统的接受性
学习。接受性
学习关注的是过去和结果,探究性
学习关注的是过程和未来。探究性
学习在各
学科
教学中表现为多样的模式。语文课程中的探究性
学习,主要表现为允许
学生自主解读课文。
什么是阅读?阅读是将书面材料中提供的信息与读者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相整合,从而构建出意义的过程。阅读是一种主体由外而内的综合吸收,亟应“沉潜”于其中,“读书切忌在慌忙,涵泳功夫兴味长。”熟读成诵,形成语感,乃至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是“阅读”的关键所在。那种“读而不懂—一如沙漏”“不求甚解——如海绵”的阅读方式是不可取的,只有在
学生对课文进行自主探究的过程中,在
学生自主感受、自主理解、自主鉴赏的过程中,
学生的阅读能力才能真正得到锻炼、促进和提高,才能达到“融汇贯通——如种子”的效果。
一、积累——感受阅读的乐趣
“语言
学习,语、修、逻、文不需要也不能作太多的理解与死记,主要在阅读积累中领会,自然内化与把握。”(苏霍姆林斯基《给
教师的建议》)美国心理
学家加涅也指出:“
学习过程是逐渐积累的过程。”阅读
教学应重视“让
学习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语文课程标准》)《惊弓之鸟》
教学设计中引导
学生理解“愈合”、“悲惨”等词时,由于
教师调动了
学生原有的生活经验及知识背景,理解时就能融汇贯通,且易内化为个人体验,
学生在唤起记忆的同时,也感受到阅读的快乐,逐步对阅读有了兴趣。尤其是在第一
学段(1-2年级),
教师应把握好
教学的定位,低年级
学生在身心发展、认知结构方面与中高年级
学生存在着差异,因而,低年级
学生的探究活动不宜复杂,应定位在让他们“喜欢阅读”,“借助读物中的图画阅读”,“在阅读中积累词语”,“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确保
学生通过一定的努力品尝到阅读的快乐,丰富探究的体验。
二、探究——刺激阅读内需的动力
学生是什么?
学生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活生生的人。每个孩子都有探究的天性、好奇、好问、好动。三岁小儿就知道翻箱倒柜,看个究竟,更何况
学生。探究源于对事物的好奇,源于问题。杜威指出:“
学生的问题在
教材中,而
教师的问题却在于
学生对待
教材的心理活动内容。”“
学起于思,思源于疑。”
教师若要准确把握课堂
教学的命脉,就应善于鼓励
学生不断质疑。以上三个课例都是从问题出发,
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不断的发现问题。这时,
学生阅读内需的动力被激发起来,正是处于“心求通而未通”(愤)、“口欲言而未言”(悱)的状态,
教师应善于把握
学生这一“愤悱”状态,有针对性地“讲评点拨”(启发),从而解决问题。
《语文课程标准》特别反对把课文解析从外部强加给
学生,强调
学生自主解读课文,并与他人交流研讨。《惊弓之鸟》课例后设计了一道探究性题目,没有标准答案,有利于发挥
学生的个性,尊重
学生多样的阅读趣味。
三、对话——获得个性化体验的方式
语文
教材中一篇篇凝聚着作家灵感、激情(心理体验)和思想的文章,潜移默化地影响着
学生的情感、情趣和情操(心理体验),影响着
学生对世界的感受、思考及表达方式,最终积淀成他精神世界最深层最基本的东西——价值观和人生观。“阅读
教学是
学生、
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语文课程标准》)小
学语文阅读
教学中的探究式
学习,首先是
学生与作品之间的对话,然后是
学生之间就作品所进行的对话,
教师参与后,则是
教师、
学生就作品所进行的对话。在
教师、
学生、文本之间开展交流、对话等互动过程中,
学生对作品的解读在不断地深化,也可能表现出疑惑或异议,
教师应鼓励
学生进一步质疑。在进一步探讨中,仍需对
学生的疑惑倍加珍视,因为对文本的解读常常需要日后回过头来反复进行,不必强求一次探究透,探究完,但应对
学生的探究精神予以鼓励。
在《田忌赛马》
教例中,正因为动手操作的
学生对“齐威王的马比你的马快不了多少”、“由于齐威王每个等级马都比田忌的强”有独到的理解,因而在摆放马的位置时注意了速度的快与慢(通过位置的一前一后来体现速度),十分形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儿童的思维和认知常具有独特的视角,这是
教师始料不及的,也是
教师应尊重的, “对
学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应加以鼓励。”(《语文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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