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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课程理念下如何对学生数学学习进行评价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8-12 8:42:24
   数学课程标准中提出:数学教育要面向全体,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就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学生数学学习进行评价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其数学学习状况—— 进步、现状、发展趋势和需要得到的帮助等,以使得教师能够更科学地从事数学教学;评价绝不只是对不同的学生作横向比较,排名次。我们的评价观应当由“选拔适合于教育的儿童”向“创造适合于儿童的教育”转化。
   
   一、要重视评价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
   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中,在传统教学中,对于知识的掌握我们通常就看作业情况或上课发言等的情况,而往往会忽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在新课程理念下,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评价,应该考察学生是否积极主动地参与数学学习活动;是否乐意、主动与同伴进行交流和合作,是否有集体意识;是否具有学习数学的兴趣和自信心。考察学生的数学思维过程是否具有合理性、灵活性、独立性。例如:计算:5+8=?鼓励学生用自己的语言表述自己的计算办法和想法(可以利用5个黑色和8个白色的围棋子为实物工具),教师以直观图形的形式在黑板上表示他们不同的计算过程。当学生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时,也就是思维从直观动作中分化出来的过程。教师帮助这一分化的实现,并创造条件(记录在黑板上),让他们以表象的形式再认自己的行为。进一步,以数字符号的形式表达他们的行为和想法,分别相应写在直观图形的下边,便于对照。如:
     (1)8+1+1+1+1+1
     (2)5+8=5+(5+3)=(5+5)+3=10+3
     (3)5+8=(3+2)+8=3+(2+8)=3+10
     肯定每种办法都获得了成功,再引导学生利用表象比较和评价不同途径(想法)的数字特征。由于直观表象(图形和数字符号)更容易突现出“凑十”的思想,因其与数数的进位相一致而显得合理和自然,同时增加了对计数的位值制的认识。借助直观表象进行心理操作还为提高心算水平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这一学习过程对于学生听来是一种自我的挑战,是一种主动参与学习的体验,增强了学生对学习的自信心。这一活动的潜在价值还在于,可使儿童有机会感受:(1)存在多种成功解决问题的途径;(2)直观感悟到不同的方法产于不同的角度或想法;(3)自己的想法将影响自己的选择倾向;(4)有时需要评价并调整自己的策略。幼儿不可能通过少数几次活动,就能有所领悟。“学者虽无心,教者却有意”,这种长期熏陶与渗透正是基于对人的发展的关注。
   
   二、要及时恰当评价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基础知识与基础技能是最基本的教学目标,数学课程标准总体目标中对知识与技能目标阐述如下:经历将一些实际问题抽象为数与代数问题的过程,掌握数与代数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解决简单的问题;经历探究物体与图形的形状、大小、位置关系和变换的过程,掌握空间与图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解决简单的问题;经历提出问题、收集和处理数据、作出决策和预测的过程,掌握统计与概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解决简单的问题。我们往往会存在着一种误区,那就是概念、法则、定理等一些是基础知识,而知识的运用是一种技能。其实这样忽略了学生在探究这些数学事实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方法对学生来说是研究新知的基础。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评价应结合实际背景和解决问题的过程,更多地关注对知识本身意义的理解和在理解基础上的应用。如对空间与图形学习的评价,应主要考查学生对基本几何事实的理解、空间观念的发展以及合情推理的能力和初步演绎推理能力的获得。例如:问题:四边形ABCD中,AC与BD相交于O。求其中的线段数,如图:
   
   如果只要求学生给出答案数,就不能很好地了解学生的理解水平。而要求学生给出问题的求解过程(即写出所有的线段)则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理解水平和认知风格。因为不同的表达方式可以表现出认知风格上的差异—— 以AB,AC,AD,AO:BC,BD,BO;CD,CO;DO;方式来表达解,反映出解题者对分类方法,对“序”观念较为熟悉,或许更长于代数学习,抽象逻辑思维;而以AB,CD;AD,BC;AO,OC;BO,DO;AC,BD;方式来表达解的学生更具有几何直觉和对图形的整体把握,或许他们更适合于几何与建筑的学习;而交替使用两种方式来表达解,或者表达解时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认知风格的学生,则可能是因为对问题(图形)的理解不深刻,或者自我认知水平较为低下等等。
     由于不同的学生在认知方式,认知能力倾向和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评价中对同一知识应当允许不同的理解与表达方式并存;而且也应当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可以有书面考试 (含选择题,简答题,讨论题,开放题等),口试,课题设计,小组合作讨论等正式的评价形式,也可以有面谈,提问,作业与学生档案等非正式形式。以使得不同的学生都有充分的机会表达自己对数学的理解。
     对学生一般性发展的评价需要关注其对知识的理解水平,包括理解的合理性,抽象程度,综合性,独特性,深刻性,系统性,对给定信息的超越程度等——建构的结果,反映智力过程;他们数学学习活动的认知水平,如非模仿程度,自觉意识——元认知,深刻程度,多角度认知等;和问题解决的能力,包括学习过程中的迁移水平,在新情境中创造性运用知识的能力等。如“平行四边形面积”一课,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公式是要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在评价学生掌握知识时,除客观评价基础知识的掌握外,在研究面积计算过程中,所获取的一些经验和方法,如平移、剪拼等方法及转化的思想等都是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要重视评价学生数学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体验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中情感和态度包括:能积极参与数学活动,对数学有好奇心与求知欲;在数学学习活动中获得成功的体验,锻炼克服困难的意志,建立自信心;初步认识数学与人类生活的密切联系及对人类历史发展的作用,体验数学活动充满着探索与创造,感受数学的严谨性以及数学结论的确定性;形成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及进行质疑和独立思考的习惯。我们在评价学生的数学学习时,要注意考察学生是否在老师的指导下,参与数学学习,在小组的合作中是否能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质疑,进行小组合作,并选择恰当的方法进行解决问题。我曾经和我的学生一起讨论过这样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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