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的同时,能加深理解,提高认识,获取深刻的体验。以达到共识,共促,共享,共进。
“探究”,应是
学生在语文实践中获取知识、方法、情感体验的过程。探究的可以是文章的思想、内容,也可以是词句之美、景色之美,情感之美,意境之美,也可以是
学生感悟
学习过程、领悟
学习方法的过程。“探究”更重要的还不是结果,而是探究过程本身,获取探究的乐趣,培养小
学生主动探究的意识。。因此,要引导
学生去探究发现
教材所具有的更深层次的“美”,获取更有价值的东西。
《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实施方面,把改变
学生的
学习方式作为
教学改革的重心。提出“
学生是语文
学习的主人”,实现师生角色的转换。
教师应由
教学的主宰,转变为
学生“
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和组织者”;
学生由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
学习的主体。“
教师应尊重
学生的个别差异,尊重
学生个性化的
学习方式”;
学生有选择
学习内容、
学习方式、
学习伙伴等权利。语文
教学应以自读自悟、自
学探究为基础,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
学习方式;要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
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教师应创造性地
教,
学生应创造性地
学。
教学过程是在
教师的引导和指导下,师与生、生与生交流对话、
教学相长的过程。
学生在自主
学习和反复实践中,在语言的感悟、积累和运用中,既打下了扎实的语文基础,逐渐形成适合自己的
学习方法、积蓄了
学习语文的后劲,又培养了高尚的道德情感,逐渐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使语文综合素养得到持续提高。
四、加强语文实践
在《课程标准》中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
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语文又是母语
教育课程,
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
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
学校,家庭和社区等
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
学习活动,拓宽
学生的
学习空间,增强
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 我认为“语文实践”就是
学生
学习“语文”的行为或过程。 只有把
学生的课内
学习定位在“实践”的角度上,才能真正地把
学生当作
学习的主人。
学生既然是“实践者”,他们就必定要参与整个的语文
学习过程,一切的听、说、读、写活动的主角都应是
学生。
教师只能是
学生
学习的伙伴和
学生
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否则的话,
学生无法参与到实践中来,过去那种以
教师讲为主、问为主、操纵为主的课堂,剥夺了
学生进行语文实践的时间和空间。真实、扎实的“语文实践”是全面提高
学生语文素养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发现,在实践中体验,在实践中获得。充分、大量的“语文实践”,不仅使
学生获得知识和能力,而且能在过程中感悟方法,在过程中,获得情感的体验,在过程中陶冶
学生的性情,提高
学生的审美能力,为
学生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创造条件。
(本文为参加实验小
学期初
教研活动的讲座材料,部分
教学范例内容已删减。)
作者简介:
戴志强,男,生于1972年11月,省级小
学语文骨干
教师、市级语文
学科带头人、市
教坛新秀,辽宁省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小
学语文
教学网站管理员。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教师进修
学校小
学部主任,小
学高级
教师,本科
学历。九二年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小
学语文
教学研究工作有国家、省、市、级优质课多节,辽宁省
教育厅〈空中家
教>首批主讲
教师,撰写
教育
教学论文多篇,有国家、省、市区级科研成果十余项,文章在《中国语文
教师优秀
论文集成》和《小
学语文
教学》《语文报》《
教学案例》《语文
教学研究》《心理健康》发表,参与编写《小
学教案》(辽宁
教育出版社)、主编小
学语文
教辅用书《我的课堂》(辽宁
教育出版社)。
上一页 [1] [2]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